法律分析:
就业失业登记证即为无职业证明,现在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进行失业登记后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如果现在没有工作可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街道或乡镇的劳动保障机构)开介绍信后,到当地就业办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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