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包括:公司内部决策、编制财务报表、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保护、验资和变更登记。提交的资料包括: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出资信息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会决议或决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验资证明、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减资公告证明和债务清偿情况说明。
法律分析
注册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必须履行法定程序,主要包括: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形成股东会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权人保护程序——《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验资;
6.变更登记——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提交的资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8.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10.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结语
减少注册资本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公司履行一系列法定程序。这包括公司内部决策、编制财务报表、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保护程序、验资以及变更登记等步骤。提交减少注册资本所需的文件包括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此外,还需提供报纸公告证明、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说明以及营业执照副本等文件。减少注册资本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务必确保程序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四条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章 管理人 第二十三条 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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