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未续订,但是实际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守合法、协商一致、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和等价有偿原则。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订,但是实际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1、不等同于自动续约,除非上个合同中有约定。但是一般的情况下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2、你的理解是有偏差的。固定期限合同满之后,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而你不续约则没有任何补偿。无固定期限合同指你的劳动合同可以截止到你退休,过程中企业如果无故终止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即双倍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薪水。
周一你继续上班没问题,企业有一个月的时间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则第二个月开始需要承担所有风险。比如,按照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你随时可以离职。如果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则自动认为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订立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原则:
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结语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未续订但实际上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被视为续签。根据法律,如果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每月支付给劳动者二倍的工资。同样地,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也应每月支付给劳动者二倍的工资。因此,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原则,劳动合同应以合法、协商一致、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和等价有偿为基础进行订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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