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需要快速理赔的,那么事故就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并且在发生事故后车辆仍然能够正常行驶,且没有严重损害、车辆损失金额在2万元以下、当事人对基本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进行保险快速理赔。【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快速理赔时间的规定有:1.快速理赔的时间是一般要求24小时。2.快速理赔的注意事项有:拍照片千万别只拍碰撞部位,拍照一定从事故车辆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拍,把车辆位置、标志标线、周围的环境甚至建筑物都拍进去;肇事双方还要互相确认;双方可互换驾驶证;有8种事故只能等交警处理具体是:(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4)与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事故。(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嫌疑的。(8)车损费用达到2万元以上的。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的若干规定》第,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事故后需保险索赔的,应当在按照第四条规定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后,立即向各自的承保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按保险报案电话提示到“保险快速理赔联合服务中心”进行定损和索赔。电话报案的内容为:当事人车牌号、出险时间、地点、路段、碰撞部位、对方车牌号。第九条,各车险经营保险公司共同设立“保险快速理赔联合服务中心”,负责对交通事故车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损、定损、收集客户索赔资料和办理索赔手续,并完成理赔案件的缮制、理算、核赔工作,并与客户协商赔款支付方式等事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快速理赔的基本流程是先找保险公司定责,保险那边出局书面记录并商量好赔偿方案之后,由责任方先行垫付,事后再找保险公司要钱。 一般快速理赔都是案值比较小的,所以保险那边基本上在定责之后就不用再去了,理赔员会帮你走完剩下的流程,你在家等着收钱就行。 直接打保险公司电话,让保险公司和4s店定损赔偿就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一个保险公司的一个部门,可以快捷理赔。法律依据:目前中国的车辆多了,交通事故也多了,为了更快解决交通事故的处理,各地就设立了快速理赔中心,解决那些责任明确的无人受伤的轻微事故,只要双方开车到快速理赔中心,大家说明事故经过,就可以在快速理赔中心得到处理,保险公司就认账。如果事实无争议,比如简单的追尾等,节省双方的时间,就可以走简易程序,也就是你说的快速理赔中心。对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则不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保险单;2、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3、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通过交强险获得赔偿金额的证明材料;4、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5、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在道路发生的事故,应提供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并出具的证明;在其他场所发生的事故,应提供当地机关出具的证明;6、其他能够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Copyright © 2019- xue63.co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